20140329

您誤解憲政民主了

【您誤解憲政民主了】

  台大政治系江宜樺教授對此群眾運動的看法,投書中國時報表示『憲政主義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、政府的權力必須受到節制』,先說明憲政主義的基本概念。
 
  接著表示『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,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。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,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,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,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。……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?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,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?』,從中透露群眾運動的必要性,似乎也反對軍警的武力鎮壓,也不認為示威者需要負責。

  最後下了重話『如果我們連這種符合憲政民主精神的群眾運動,都還要像內政部那樣以曲解法治的歪理來加以恫嚇……那就真不知道我們想要培養、想要建立的是怎樣的民主政治文化了。』於是乎,面對群眾運動,若內政部要如此傲慢,真不知道我們到底要如何建立民主政治了!!!!

  江宜樺教授從自由主義觀點切入憲政主義,認為當統治正當性被挑戰時,群眾運動有其必要性,而政府應當為此群眾運重負責,絕不能武力鎮壓也不得卸責於民眾!誠乃自由主義之精隨。
 
 
 

 

 
 
  啊,我搞錯了,這是2006年的社論投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