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0723

《權力地景》之從都市就是政治、經濟與社會,到真實即視的想像地景

權力地景
某些都市,或許是因為缺乏明確的自明意象,或是要跟風迎合流行,打主意在一些已經與現在感、地方感脫離而無資本生產意義的空間,意圖賦予文化創意園區之名。此種視覺貼皮的膚淺外貌,本質上則以強力的資本商業力量作為接合劑,將遭遺棄的荒廢空間,接合上、視覺化為可消費的都市公共空間。重新定義既有空間的公共意義,使其重置於資本流動過程中的交換錨點,創造潮潮微微可消費的空間商品。好像、真實、咫尺的空間和文化即視想像,被當成美麗的糖衣包裝,在全球化和資本流通中展售,而把歷史和社會過程中所創造的真實地方、不均地理深藏其中,形成「全新創造的空間與文化想像」,舊的、離異的、無交換價值的,就算了。

  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?因為我們都想創造出一些理想的「都市地景」。因為是「創造」,所以必須從內部徹底改革,從外在施以重擊,以創造性破壞的方式直接創造地景。創造性破壞由熊彼得提出,也是本書作者朱津不斷提到的概念。我們的都市在資本主義的邏輯下,不斷以創造性破壞來創造想像中理想的的都市地景、創造新的循環流動(資本要不斷流動才能繼續流動和積累)。

  在這樣的創造性破壞概念下,都市中的勞工朋友,就是你、我、他等等各種都市內的人們,最為重要的活動意義從生產移轉到消費。生產什麼並不重要(所以有了許多根本不必要的生產、非必須、非直接的衍生性生產),對都市、對資本循環而言,重要的是消費。因為不斷的追求消費導向,所以生活在都市中的人們的社會力量開始瓦解,地方認同、在地生產不那麼重要,重要的是消費,而全球化和資本流通更適合消費--繼續消費。

  我們的都市地景就在這樣的轉換中被營造了。所以,如朱津所言,我們可以「將地景視為一種創造性破壞的社會、文化和政治產物」,這樣的概念如同林建元老師所提到的,都市的形成是經濟過程,而都市的營造必然是政治過程。而我們的社會與都是存在著社即是空、空即是社的互為文本關係。這些的過程與營造,在新自由主義的邏輯下,都帶有了創造性破壞的便捷僥倖方便性。

  所以,當我們居住在都市中的「家屋」,當代社會的住宅自有制度便「將經濟生產聯繫上社會和文化生活的制度,它也連結了生產手段和消費手段」,一種通通綁在一起的概念,棲居於世,則與經濟、社會、政治和文化通通綁在一起了,甚至跟消費和生產綑在一起。所以,我們的生命價值和靈性選擇被定錨在房貸利率、薪資條動和市場通縮,個人的身體與價值被拴在都市的旋鈕當中,與之連動

  在本書中,朱津有試圖要辯證釋義何謂地景?何謂權力?我認為,若非要深入研究,實在不用深入雕琢,我們可以將地景和權力分別理解:地景就是都市就是空間,就是我們所居所處所有之處;權力就是流動就政治、經濟、社會和文化中的動能。因此,權力地景,就是都市與政治、經濟、社會和文化的視覺化關係。因此,解讀地景就是解讀都市,就是研究「政治權力象徵背後的社會與技術」,就是探討各種「適應移動與變遷」。

  這種視覺化的對應過程,由「階級關係決定了自由的地理移動和有組織的在生產過程之間的張力」,同時是「持續進行且充斥衝突的人類生活建構」,而各種空間使用的競逐過程,最終--「資本創造並破壞了自身的地景」。所以,生產了缺乏具體社會與物質脈絡的地景,而生成單純視覺化、消費導向的迪士尼主題樂園。地方被脫離了,也被生產所遺棄,僅以視覺貼皮的方式和資本接合,灌入消費導向的視覺化主題,重新定義既有地景,將其重至於資本的流動過程,營造成可消費的想像地景,一種好像真實之即視想像地景

Sharon Zukin

20140701

國家公園與財產權

 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在6月默默的就成立了。說「成立」其實也蠻怪的。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在2007年就成立了,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在今年3月就核定了,所以6月應該只是掛牌、網站上線吧?

  未來應該會朝向一個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+ 多個國家公園方向邁進。亦即,位在高雄的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,負責管轄多個國家公園(東沙環礁、澎湖南方四島,未來的北方三島和綠島等)。


  說到組織再造,其實雪霸+太魯閣+馬告(草案)根本就可以合併成一個國家公園。雲嘉南風景區+台江+壽山,也可以合併成一個,簡單一點就好。但組織的事情就很難喬了,這些國家公園更是涉及到財產權的問題,就會沒完沒了。

  高山型的國家公園,大多與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、既有生活領域有相當多的重疊,但雙方實在是欠缺有效率有意義的溝通,使得國家公園反倒成為原住民族的敵人。其他位在平地、新成立的國家公園,一樣面臨財產權的問題,尤其是開發之手的介入。

  說也奇怪,前陣子明明就有國家公園被迫開發的新聞,怎麼沒幾天就又沒下文了。「開發戰線」始終會推進到國家公園的範圍內,無論是陽明山的馬槽、墾丁大街和各個灣、雪霸的武陵農場、太魯閣的布洛灣等等,終究會被默默的申請、默默核定,接著就突然開發。

  所以,掛上「國家公園」之名,並不代表這些地方就會被保護,反倒是一種「我很肥美,快來吃我」的另類官方保證。以前CY曾經說過,開發許可和使用管制其實是相對的,不代表使用管制就一定很僵化、開發許可就很彈性,也不代表使用管制就一定得開發或保護、開發許可就一定會保護或者被開發。

  究竟這些國家公園的下場會如何,仍就端看我們如面對土地。

http://penghu.cpami.gov.tw/